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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聚山梨酯20、聚山梨酯40、聚山梨酯60、聚山梨酯80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修订草案的公示(第二次)

国家标准物质中心官网 / 2020-04-12

我委拟修订聚山梨酯20、聚山梨酯40、聚山梨酯60、聚山梨酯80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上述国家药用辅料标准第二次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一个月。

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电  话:010-67079525、67079566
  电子邮件:475@chp.org.cn
  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  编:100061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