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物质中心官网 / 2020-04-12
我委拟修订聚山梨酯20、聚山梨酯40、聚山梨酯60、聚山梨酯80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上述国家药用辅料标准第二次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一个月。
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电 话:010-67079525、67079566
电子邮件:475@chp.org.cn
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 编:100061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