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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标准品的管理和注意事项!

国家标准物质中心官网 / 2019-08-22

 1、标准品的接收

  收到标准品后,应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洁净、密封性、标签清晰完整性,及时填 H2-SOP1-QC-G006-R01《标准品储存记录》。该表应包括名称、储存条件、储存位置、存入日期、有效日期、规格、批号、含量、数量、瓶号、备注(可填写使用注意事项)、经手人等信息。

  2、 过期标准品的销毁

  负责检查基准标准品是否过期,及时将过期基准标准品转移至带有过期标识的容器中集中销毁。

  3、标准品标定报告的管理

  标准品使用注意事项:

  (1)新开瓶标准品要在瓶上注明开瓶日期,应根据瓶号依次来使用(整瓶使用或者送样情况除外),同一批号的标准品或工作对照品必须使用完一瓶后再开启另一瓶,标准品使用过程中,已取出的标准品严禁再放回原瓶中。

  (2) 同一瓶工作标准品的开启使用的次数不应超过20次,使用的时间不应超过1个月, 使用次数很少或具有吸湿性的工作标准品分装时应考虑一次性使用量分装。